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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教融合需多方协力相互赋能

发布日期:2024-05-28  点击:[]

近日,“全国智能新能源汽车后市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该共同体在教育部职教司的指导下,由中国中检、中国汽研、长安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牵头成立,多家行业龙头企业作为共同体理事长单位参与其中。

产教融合水平是衡量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试金石,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压舱石。《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从省域、市域、行业3个维度“一体两翼”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稳步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尽快取得突破。

去年以来,“一体两翼”全面铺开。从“一体”层面看,山东、广东、湖南等省份正在快速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从“两翼”层面看,全国已有28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在不断推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纷纷成立,出现了多个像全国智能新能源汽车后市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一样的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这些有效促进了产教布局高度匹配、服务高效对接、支撑全行业发展等诸多优势,成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

如今,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顶层制度设计已实现突破性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堵点没有打通,导致政策红利没有充分释放出来。一方面,企业和职业院校尚未找到稳定、平衡的利益结合点,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影响了其深度合作;与此同时,产教融合涉及多个部门,由于配套制度和协调机构缺位,导致权责划分、投资与收益关系等缺乏明确的条款规定,产教融合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出现“塌腰”问题。

要让产教融合走深走实,需要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合作的发展机制,落实相关政策、厘清权责,多方协力相互赋能,从而构建“一体两翼”产教融合新格局。

真正推动实现产教深度融合,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产教融合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联合出台落实产教融合政策的配套制度和操作化实施方案,统筹产教融合推进工作。从激励措施看,政府要明确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财政支持政策、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综合激励政策等,以形成一套完善且可执行的政策支持系统,使企业和学校能有具体的依据和动力去开展产教深度融合。此外,还要优化相关机制,如健全人才共享机制,鼓励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与企业员工交流互派等。

实现产教深度融合,需要在政府主导下,落实校企双方的主体责任。企业和职业院校作为产教融合中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在合作中应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知识产权的管理、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教育质量控制、风险分担、成果分享以及经济利益的分配等,如此可以有效避免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解和纠纷,提高合作质量。校企共同育人是社会责任也是法律义务,在合作过程中要相互赋能,如汇聚产教资源,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实行校企联合招生,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培训;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等。

100多年前,我国著名企业家、教育家张謇就主张“实业与教育迭相为用”“学必期于用,用必适于地”。通过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与行业进步、产业转型、区域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人们期待,产教融合不断进阶、逐步走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从而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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