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甘肃省职业教育衔接贯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甘肃省将通过构建“357”培养体系、分类遴选贯通培养实施院校、一体化推进技能人才培养改革,大力推进构建职业教育衔接贯通人才培养模式。
2024年起,甘肃实施中职、高职(专科)、本科“357”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全省中职学校均按3年学制培养,选择中高职两校相同专业类中的相近专业的学生,由高职院校(含职业本科学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3+2”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开展高职院校托管中职学校专业,实施“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探索实施“3+4”中职与本科贯通培养,遴选优质中职学校与本科学校(包括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类联合开展“3+4”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
《方案》提出,实施“3+2”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中职学校,须为办学条件9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且办学行为规范的,专业方向聚焦全省14条重点产业链职业岗位的需求确定。实施“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的学校,须为办学条件9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省级优质中职学校且全日制在校生应达到1200人及以上,高职院校(含符合条件具有中专部的高职院校)须为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专业方向聚焦信息产业、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文旅康养等领域职业岗位的需求确定。
同时,实施“3+4”中职与本科贯通培养的学校,在省级优质中职学校中择优遴选,原则上为省级优质中职学校验收结果为“良”以上的,且全日制在校生应达到1200人及以上。培养专业须为本科高校的优势专业,且为中职与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类,仅限1所中职学校的1个专业与1所本科高校的1个专业对接。